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17〕17号)要求,现将我局研究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