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20分许,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金门村委会沙路岗村排灌站附近一玉米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事故发生后,清新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1年7月22日,事故调查报告经清新区人民政府批复并于7月23日向社会进行公布。
为深刻吸取2021年以来系列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按照省、市、区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迅速对太平镇“5·21”触电事故的责任追究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5月18日,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以及太平镇人民政府等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到清新供电局组织召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5·21”触电事故责任追究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会议。通过座谈问询、听取汇报等方式,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5·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对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5·21”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一)徐某森行政处罚情况:
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5·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工作意见及建议的通知》(清新安办〔2021〕43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21年9月30日,区应急管理局对徐某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清新)应急罚〔2021〕25号},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徐某森一直未缴纳罚款。2022年4月19日,区应急管理局向徐某森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清新)应急执行催告〔2022〕1号},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区农业农村局、清新供电局及太平镇人民政府约谈情况:
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区农业农村局、太平镇人民政府以及清新供电局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目前,深刻检查和约谈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区农业农村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种植棚、养殖场、渔场、排灌站等农业场所用电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用户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落实完毕。
2.扎实做好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印发宣传单张手册、张贴横幅、广播播报、微信推送信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已整改落实完毕。
(二)清新供电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巡视力度,对农村电力线路及设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电力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以及破损现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目前,已落实完毕。
2.扎实做好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印发宣传单张手册、张贴横幅、广播播报、微信推送信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已整改落实完毕。
(三)太平镇人民政府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镇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目前,已整改完毕。
2.深入开展农、林、牧、渔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整改落实完毕。
3.扎实做好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印发宣传单张手册、张贴横幅、广播播报、微信推送信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已整改落实完毕。
四、评估意见
从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来看,事故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区农业农村局、清新供电局及太平镇人民政府基本落实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5·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