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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
清新区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二)
发布日期:2025-07-15 17:0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切实将隐患问题消除在成灾之前。近日,清新区安委办公布6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

  2025年4月21日,在清新区禾云镇汽车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机械操作班董某在圆弧展厅首层施工现场发现工人在使用的手提式移动配电器漏电保护开关器缺失,容易发生用电安全事故,董某立即要求该机电班组工人停止使用该电气设备,并向项目管理人报告。

  经核查,发现机电班组人员未按要求每天对电箱及电器设备进行巡查,且没有巡查记录。董某及时发现并报告,避免了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内部隐患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董某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2

  2025年5月12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在清远市清新区大和坑河道治理工程—乐园桥与竹仔桥之间河道左岸护坡处发现现场护坡坡度较陡,且靠近路边,左岸护坡处并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可能会发生行人或附近居民误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隐患,存在管理安全隐患。员工张某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并下令对该部位进行防护栏杆的设立,同时,安排专人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符合安全标准。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报告人奖励1000元。

  案例3

  2025年5月24日,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邹某在清远市清新区迳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仓库存在灭火器混放的情况,现场将有压力与无压力的灭火器摆放在一起,无压灭火器压力不足无法有效喷射(喷射距离和时间不达标),混放时可能被误用,延误初期火灾扑救,存在管理安全隐患。员工邹某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经现场核查属实,并要求对该部位进行分类摆放,同时,项目部落实整改责任人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符合安全标准。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

  案例4

  2025年5月26日,清远市清新区领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蔡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湖城春晓项目施工现场存在:1号楼大堂外延有工人自搭脚手架施工并没有进行安全防护的安全违规行为。经项目部核查,发现报告情况基本属实。湖城春晓项目部立即组织对现场存在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置并开展警示教育和规范操作教育,并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报告人蔡某奖励200元。

  案例5

  2025年6月16日,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新水泥爆破项目作业人员余某,在清新水泥8号山205作业过程中,发现火工品临时存放点设置不规范,部分员工为施工方便,省略了必要的步骤,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及时制止了违规操作行为,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馈了这一问题。安全管理部门迅速责令施工班组对火工品临时存放点进行整改,并于班前会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障作业安全。员工余某及时发现并报告,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余某奖励200元。

  案例6

  2025年6月19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罗某在清远市清新区大和坑河道治理工程—竹仔园下游段发现现场电箱采用两芯线,缺少PE接地线,存在管理安全隐患。员工罗某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并下令对该部位按规范要求增加PE接地线,同时,安排专人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符合安全标准。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报告人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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