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的报告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局长 陈映徽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清新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区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经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报政府审定。现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清新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围绕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应对“营改增”以及降税清费等带来的税源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深化改革增活力,服务经济促发展,如期完成年初区人大下达的收入目标。
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4,85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25.57%,同比增长20.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32,88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9%,比上年实绩增长5.2%;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和省、市一次性专款补助收入249,8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5.03%,下降1.77%;债券转贷收入1,187万元(均为置换债券);调入资金9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4,542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2,195万元,增长16.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75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72%,增长17.64%;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务)1,1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90万元;上解支出11,761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2,66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一)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8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9%,比上年实绩增长5.20%(按可比口径增长8.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66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66%,增长13.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74%;非税收入完成40,21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6.97%,下降9.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0.26%。
2.上级补助收入249,873万元,比上年减少4,491万元,下降1.77%,其中:
(1)返还性收入16,541万元,增长15.84%,主要是今年实施“营改增”及省级分成体制改变,省增加对我区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23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4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3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7,85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182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6,786万元,比上年减少26,091万元,下降13.5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9,61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50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8,00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658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33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44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181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7,23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3,75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788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87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383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546万元, 比上年增加19,338万元,增长40.96%。
3.债务转贷收入1,187万元。
4.调入资金9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
6.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4,542万元。
(二)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75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72%,增长17.64%。
2.上解支出1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比上年增支3,021万元,增长34.57%,主要是增加临时救助资金上解。
3.债务还本支出1,187万元(均为置换债券)。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90万元。
(三)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
按照有保有压、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打造民生财政、公共财政,稳固推进社会和谐。2017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32.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0%,支出结构明显优化,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打造教育强区。2017年,教育支出98,42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8.46%,同比增长0.7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50%。一是确保了教师福利待遇、公用经费、校舍建设维修和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各方面的支出。安排教师工资、绩效奖励等57,922万元,落实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农村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及政策性奖励等14,569万元,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确保教育机构正常运作。二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义务教育经费补助等资金11,988万元,投入教育基建工程(含创强工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等资金2,354万元,各项教育重点工程加紧推进。三是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中国家助学金、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等资金8,085万元,“两相当”政策省财政奖补、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校车运行经费和学生乘车补贴等资金2,569万元,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
2.做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农村稳定和谐发展。2017年,农林水事务支出56,797万元,同比增长48.4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3.56%。主要投入如下:一是加大扶贫力度,投入精准扶贫资金7,269 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套、农村文化室、自来水工程、基层组织建设等6,284 万元。二是安排茅舍岭泵站机电设备、市政排水排污设备、中小河流整治、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台湾农业示范园、水利示范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建设资金12,278万元,农林水事务机构运作经费5,331万元;林业发展、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等资金7,099万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林业防灾减灾、晚造政策性水稻保险和政策性玉米保险区级财政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资金1,273万元。三是安排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道路维修、农业技术推广等资金2,111万元,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四是落实危房改造等资金3,426万元。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5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68%,剔除专款增长15.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1.95 %。主要投入如下: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124万元,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慈善会大病关爱基金募集、抚恤金补助等社会保障支出12,953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等2,961万元,确保低收入困难人群生活有保障。三是落实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就业及技工教育、创业补贴、三支一扶、小额担保贷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2,852万元,提升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技能水平,提高保障水平。
4.增大医疗卫生投入,大力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2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 118.29%,同比增长6.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50%。主要投入如下:一是安排城乡基本医疗保险31,247万元,城市、农村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资金268万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院收支差额缺口补助、绩效奖励等6,185万元;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5,808万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欠发达地区和赤脚医生补助等2,378万元。三是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检验等786万元,确保筑牢食、药品安全防线。
5.完善市政及城乡路网建设,争创卫生文明城市。2017年,城乡社区支出19,3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21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03%、120.24%。主要投入如下:一是支付西部工业大道建设、周田工业园路网配套工程、米坑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项目工程等30,554万元,二是安排清禅公路、恒大足球学校道路升级改造等1,625万元,园林环卫、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投入路养护3,998万元。
6.加大科技、文化体育领域投入,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17年,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34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5,56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71万元),同比增长70.69 %,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 115.35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5%。主要投入如下:一是落实企业技术改造、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扬帆计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事后奖补等3,576 万元,支持清新水泥等技术改造补助1,370万元,解决区政务服务大厅运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区LED路灯节能改造服务、数字化高清视频监控城市管理系统维护、村通光纤VPN专网建设等资金2,039万元,积极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及各行业技术应用。 二是解决图书馆购置图书、设备等投入106万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体系及农村文化建设、社区购买专业社工等698万元,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青年网上创业行动经费等349万元、信息化建设250万元、电视网络全面转型升级建设2,204万元,极大地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和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年初我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34万元,增长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34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876万元)。
因收入增加、部分已纳入专项预算项目今年不能如期实施、上级下达债券资金增加等原因,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按照方案,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增加76,389万元(其中增加调入资金75,202万元,增加上级下达债券转贷收入1,187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49,568万元调整为425,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425,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由343,876万元调整为407,6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187万元;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万元;上解支出由5,692万元调整为11,692万元),收支平衡。
(五)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区级财政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已于当年支出完毕,主要是用于解决区储备粮库项目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一些未能预见的支出需要。
(六)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
截至2017年底,我区预算周转金余额为1,034万元。
(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2,887万元,比年度调整预算132,634万元超收253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八)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结转至2017年安排的支出40,577万元,当年实际执行29,290万元,执行率为72.18%,主要用于2015、2016年度尚未执行完毕的部分专项支出,如“粮安工程”危仓第二批维修项目补助、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水利建设项目等。
(九)中央、省、市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1.2017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中央、省、市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66,546万元(不含基金部分),其中中央、省下拨54,662万元,市下拨11,884万元。主要安排项目如下:
(1)教育支出4,896万元(不含财力性转移支付7,1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教育发展专项及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7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职业培训补贴、其他就业专项补助、儿童福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等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3,287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乡镇卫生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等专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471万元,主要是省级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排专项、调整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专项支出。
(5)农林水支出17,134万元,主要是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支持、林业防灾减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森林植恢复、省级水利工程建设、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4,780万元,主要是省级交通建设专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公路养护、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6万元,主要是生猪产业化项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省级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等专项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3,496万元,主要是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奖补、省市科技发展、省级产业转移园设备更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专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790万元,主要是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专项、提升社会安全指数等专项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0万元,主要是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文化消费补贴、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1万元,主要是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以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支出。
(12)其他专项支出3,908万元,主要是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省级金融服务专项资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省级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专项支出。
2.2017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拨未拨情况
2017年度上级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66,54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拨付53,768万元,未拨付资金12,77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未拨付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万元;教育支出20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7万元;农林水支出5,4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5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其他支出267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拨出原因
一是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迟,如2017年第四季度下达的资金,部分是来不及拨付的;二是工程进度慢,部分工程项目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拨款,如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资金;三是手续未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求报账管理,报账制要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才予拨付资金,因此存在拨款时间上的延后;四是部分项目未动工,用款单位尚未申报。
4、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采取的措施
为落实上级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的有关要求,我区采取措施如下:一是执行支出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区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向区政府汇报,并通报到各预算单位,由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落实支出责任制。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加强与用款部门或项目单位的沟通,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
(十)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初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47,467万元,其中:政府债务46,4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3,336万元,专项债务3,10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63万元。
2017年新增债务16,187万元(其中:置换债务1,187万元, 省新增转贷地方债券资金15,000万元),减少债务7,1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40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63万元)。
2017年末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56,49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56,231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123万元,专项债务18,10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万元。
2017年上级对我区政府债务的限额为63,800万元,我区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6,491万元,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8,779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45,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转17,034万元。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4,509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43,778万元,调出资金90,73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4,270万元,其中:本级结余33,933万元,上级专项基金结余10,337万元。
(一)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45,2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4%,比上年25,812万元增长462.6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8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5,770 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3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03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22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 3,863万元。
(二)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护及市政工程贷款还本付息等支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3,77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万元,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及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42,034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86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7,97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687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69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72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85万元,廉租住房支出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6,338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2,165万元、城市环境卫生953万元、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77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09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81万元,主要是城市公共设施651万元,城市环境卫生3,309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21万元。
(5)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83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退还企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47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万元。主要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6万元。
5、农林水支出8万元。
6、其他支出 1,078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建设、6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冬春救助御寒物资等。
(2)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局举办一系列赛事活动及支持镇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经费。
(3)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6万元
(4)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6万元。
(5)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万元。
(6)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万元。
(7)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万元。
7、债务付息支出10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101万元。
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7万元。
(三)结转资金使用及资金结余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8,779万元(含上年结余17,034万元),总支出134,509万元(含调出资金90,7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27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余38,465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结余8,42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30,0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2,760万元、污水处理费结余1,158万元、彩票公益金结余58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结余635万元、其他基金结余668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因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超预期以及省级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等因素影响,2017年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按照方案,2017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增加60,557万元(其中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5,557万元,增加专项债券资金收入15,000万元),即由116,580万元调整为177,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合计增加16,732万元(其中增加调出资金74,651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19万元),即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6,208万元调整为132,940万元;收支对比结余由372万元调整为44,197万元。
三、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决算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61万元(其中:参股企业上缴股利股息收入631万元,其他企业利润收入3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收入661万元的10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3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支出637万元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按支出科目分类,列“转移性支出”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3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调出资金63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情况
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2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因今年烟草行业业绩比年初预期好,金叶公司分红增多等因素影响,2017年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按照方案,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231万元,即由430万元调整为661万元;增加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万元(其中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4万元,增加“转移性支出”功能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5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即调整后列“转移性支出”功能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3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2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2017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939.03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15.61%。其中:保险费征收收入66,405.6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16.85%。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2017年全区社保基金支出36,289.0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3.36%,其中:基金待遇支出33,622.2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3.30%。
(三)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45,649.99万元、累计结余296,380.53万元 (以上数据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受政策及客观因素影响,2017年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主要调整如下: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原预算数148,007.51万元,调减数为77,134.75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70,872.76万元。其中:保险费征收收入原预算数133,001.01万元,调减数为76,169.28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56,831.73万元。
2017年全区社保基金支出原预算数102,308.08万元,调减数为67,197.94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35,110.14万元。其中:基金待遇支出原预算数99,282.76万元,调减数为66,733.37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32,549.39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原预算数45,699.43万元,调减数为9,936.81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35,762.62万元。调整后累计结余预算数为239,872.36万元(以上数据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附件:2017年政府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