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其他财税法规、规章及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和执行本区有关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本级各项财政收入;负责制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拟订和执行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主管全县会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机构情况:机构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预算股、行政股、经建股、国库股、社保股、法规股、采购办、农业股、综合股。4个下属机构:公资中心、公积金部、国库支付中心、投资审核中心。
人员情况: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35名,后勤服务人员5名(原编3名,新进2名),事编33名(公资中心7名、公积金部4名、国库支付10名、投资审核中心12名);行政实有人数35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事编31人(公资中心7名、公积金部4名、国库支付10名、投资审核中心10名);退休人员11名。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34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3万元、项目支出48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