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清新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区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正式编制。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清新区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14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我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清新”战略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实现了保收入、保民生、保运转、保平衡的目标。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及上级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努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 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 收入情况
根据决算数据,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40,361万元(含上年结余22,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同比增收68,729万元(主要是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增收),增长18.4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09,979万元 (比2015年初人代会报告292,437万元增加17,542万元,主要是区人代会后省再增加对我区2014年度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补助资金),为年度预算的135.43%,增长10.27%。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7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7%,同比增收12,713万元,增长10.77%。
(2)上级补助收入166,062万元,比上年增加13,952万元,增长9.17%,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8,68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23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4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31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182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3,695万元,比上年增加25,181万元,增长32.07%,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2,089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90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64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3,48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4,38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4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9,723万元(比上年增加6,516万元,增长203.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5,86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34万元,增长284.2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95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19万元(比上年增加6,342万元,增长155.56%)。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682万元(不含基金补助收入), 比上年减少11,229万元,下降17.3%。
(3)上年结余13,1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0,382万元(比2015年初人代会报告127,069万元增加3,313万元,主要是区人代会后省再增加对我区2014年度中小河流防洪专项整治、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为年度预算的162.69%,同比增收39,857万元,增长44.03%。其中:基金预算收入99,73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89,299万元,增收44,860万元,增长100.95%),上级补助收入21,391万元(比上年增收758万元),上年结余9,25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4年我区财政总支出完成366,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3%,比上年349,183万元增支17,739万元,增长5.08%。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0,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2%,比上年264,705万元增支5,498万元,增长2.08%。
2、基金预算支出9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比上年81,271万元增支13,102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区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拆迁补偿等支出相应增加。
3、上解支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比上年2,802万元减支456万元,下降16.27%,主要是减少出口退税上解。
(三)结余情况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40,361万元,财政总支出366,92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3,439万元。结余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7,43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7,285万元,净结余145万元),基金预算结余36,00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6,0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主要是上级农林水、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各类专项资金结余31,461万元,本级教育费附加、教育转移支付等专项结余5,824万元,净结余145万元。
2、基金预算结余36,009万元,其中上级专款结余19,249万元,区本级结余16,760万元。具体构成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28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余8,640万元(其中教育资金4,03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4,094万元、土地出让价款51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余5,86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结余3,47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2,53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969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759万元、其他基金结余2,484万元。
二、 重点支出安排和到位情况
围绕惠民生保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4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20.7亿元,同比增长2.9%,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7%,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有序推进。2014年,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支出74,901万元 (其中:教育支出69,885万元,同比增长1.04%;科技支出3,508万元,同比增长1.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8万元,同比增长4.14%)。一是按时划拨教师工资、教育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作经费39,112万元,确保教育机构正常运作;二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9,225万元,划拨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2,851万元,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建设;三是解决教育基建工程款6,888万元;四是投入3,727万元,完善区、镇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建设、维修及校舍工程等建设,提高公共教育资源水平;五是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补助1,239万元,教师队伍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1,640万元,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住宿、伙食费补助及体检费缺口资金623万元,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两相当”政策省财政奖补资金612万元,校车运行经费及学生乘车补贴210万元,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六是投入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企业上市专项补贴及双汇广东分公司屠宰及肉制品技改项目资金465万元,科农局2014年区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经费230万元,科普及正常运作经费331万元;七是解决区文广新局日常运作等资金362万元,2014年农村电影放映经费、送戏下乡及电视台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等资金129万元,区文体局、旅游局举办“美丽清新幸福家园”2014广东清远(清新)漂流文化节系列活动经费、地方“三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奖补等资金737万元,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力度。
—— 落实各项支农措施,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5,516万元,主要投入如下:一是落实水利示范县(区)省级补助、滨江河清障、龙须带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资金12,708万元,农林水事务机构正常运转经费6,446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05万元,防汛、抗旱中央及省级补助、灾后维修(救灾复产)等资金1,030万元;二是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安排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062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等资金1,636万元,柑桔黄龙病防控补助、H7N9禽流感疫情种禽场生产维持性省级补贴等资金484万元,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70万元;三是安排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启动资金493万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落实省、市、区扶贫开发“双到”资金1,133万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补助及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专项经费1,905万元,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五是深化农业综合改革,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7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激励性补助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事业费等320万元;六是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659万元,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76万元,增长11.71%。一是增加低保、五保、孤儿等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拨付抚恤、残疾人事业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914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776万元,确保低收入人群生活有所保障;二是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资金10,59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6,959万元,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安排社保保障和就业等管理机构日常运转经费3,050万元,确保机构运转正常;四是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安排退役士兵安置补助1,784万元,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等资金351万元,贯彻落实“双转移”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供需服务平台,提升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技能水平。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支出35,013万元,同比增长16.76%。一是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9,4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门诊市级补助179万元,大病关爱区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城市、农村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67万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落实全区教师等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及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作等资金4,658万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专项资金1,172万元,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禾云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资金2,14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872万元;三是解决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及农产品检验等专项经费206万元,确保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四是落实妇幼人员岗位津贴、120急救指挥中心设备升级、无偿献血补贴、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市级财政以奖代补专项等资金339万元,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三、 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我区从2003年起实施区级部门预算试点工作,试点单位20个,2004年区级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
近年来,我区财政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精神及区人大要求,结合我区财政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单位收入进行统筹安排,根据资金来源填列。不论部门是否有非税收入,对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统一标准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定员按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核定,定额经费主要用于解决单位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及单位实际需要等进行适当安排(2014年已逐步增加各单位专项经费的编制),通过“二上二下”编制程序,最后下达各部门年度预算。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区直部门预算单位总收入安排87,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258万元(比上年70,349万元增加5,909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384万元,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4,940万元。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以及部分单位增人增资、增加专项预算等。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4年区直部门预算单位总支出安排87,582万元(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离退休)14,270万元。
四、 中央、省、市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一)2014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4年,中央、省、市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75,07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补助53,682万元、基金预算补助21,391万元),其中中央、省下拨69,834万元,市下拨5,239万元。主要安排项目如下:
1、教育支出4,170万元(不含财力性转移支付14,6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及教育创强奖补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0万元,主要是职业培训补贴、其他就业专项补助、儿童福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638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专项补助、乡镇卫生院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等专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018万元,主要是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32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及中小河流防洪整治等专项支出。
6、农业支出2,727万元,主要是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等支出。
7、林业支出2,568万元,主要是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培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补助等支出。
8、水利支出18,003万元,主要是省级水利示范县建设、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基建项目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抗旱补助等支出。
9、扶贫支出4,926万元,主要是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长效机制补助、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等支出。
10、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农林水支出1,984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存量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森林植被恢复等专项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3,622万元,主要是石油价格补贴、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及公路养护、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1万元,主要是生猪产业化项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口贷款贴息等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1,016万元,主要是科技富民强县专项、新兴产业政银合作项目贴息补助等专项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698万元,主要是禁毒管理、政法部门补助等专项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5万元,主要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省级文化消费补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支出。
16、其他专项支出1,625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彩票公益金、档案馆建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补助等专项支出。
(二)2014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拨未拨情况
2014年度上级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75,073万,根据总预算会计账,至2015年6月30日已拨付49,804万元,未拨付25,269万元,其中行财口资金8,191万元(主要是2014、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4,425万元,“强师工程”及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等奖补资金734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专业专项资金501万元,欠发达地区政法单位办案及装备经费及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等补助1,182万元,县镇数字影院建设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专项补助559万元),综合口资金1,154万元(主要是省级交通专项资金549万元,缉毒专项资金356 万元,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及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等249万元),预算口资金1,183万元(主要是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395万,受灾地区财力补助215万,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等补助573万元),社保口资金2,202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补助745万元,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321万元,优抚对象抚恤、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基层卫生事业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1,131万元),农口资金9,836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5,505万元,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1,781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750万元,动植物疾病防控专项324万元,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省级补助、“三农”转移支付及中央造林补贴等资金1,476万元),企业口资金2,358万元(主要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省级财政奖补1,526万元,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资金648万元,清算2009-2013年家电下乡等四类惠民政策及成品油价格补贴等资金184万元),基建口资金345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0万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等85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拨出原因
一是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迟,如人代会后才下达属于2014年度资金17,542万元,2014年是无法拨付的,且2014年11、12月也有大量的资金(达36,232万元),部分也是来不及拨付的;二是教育“创强”项目工程未审批完成,导致“创强”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三是部分专项如工程项目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拨款,如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四是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求报账管理,报账制要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才予拨付资金,因此存在拨款时间上的延后;五是部分资金用款单位尚未申报。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各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文件的一个星期内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并要求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三个月内提出资金用款申请,各单位完善有关手续送达区财政局后,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完毕。
2014年上级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总额75,073万元,占我区当年财政收入(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417,912万元的17.96%,主要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三农等民生资金,对我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幸福美丽清新”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 政府债务情况
2014年,我区年初债务余额47,413万元,当年新举借债务为14,87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5,387万元,2014年末债务余额为46,8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