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决算关于举借债务的情况说明
2014年年初债务余额47,41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9,71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439万元。新增债务为14,870万元,偿还债务15,387万元,年末债务余额46,897万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新举借债务为14,870万元,都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是:
(1)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投入雨污水网重点水利工程100万元。
(2)现代农业发展管理中心投入灌区节水改造工程3,826万元,清西大道扩建1,797万元。
(3)城市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公司投入市政配套建设2,800万元。
(4)教育系统新增6,347万元。主要是2013、2014年创建教育强镇工程欠款。
2014年偿还债务15,387万元,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3,773万元,其中:公资中心偿还3,788万元,现代农业偿还4,088万元,城投公司偿还14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偿还2,800万元,水务局偿还290万元,住建局偿还811万元,镇级政府偿还104万元,教育系统偿还1,75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13万元,其中区人医偿还980万元,教育系统偿还353万元,电视台偿还280万元。
2014年年未债务余额为46,89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40,811万元,担保债务26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8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