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局长陈映徽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清新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区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经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报政府审定。现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清新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我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较好地实现了保收入、保民生、保运转、保平衡的目标,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2,979万元(比2016年初人代会报告400,474万元增加2,505万元,主要是区人代会后省再增加对我区2015年度协调发展奖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量等资金),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63.88%,同比增长28.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5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9.52%;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和省、市一次性专款补助收入207,3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92.26%,增长24.88%;调入资金11,32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7,430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9,737万元(比2016年初人代会报告379,659万元增加78万元,主要是区人代会后省核增我区2015年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体制及 “市监(所)挂钩”资金上解等),增长39.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28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53.43%,增长37.78%;债务还本支出4,4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万元;上解支出2,414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242万元,比上年减少14,188万元,降低37.91%。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3,242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原因是根据《预算法》要求,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5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9.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49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1.62%;非税收入完成56,35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6%,增长16.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8.38%
2.上级补助收入207,37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11万元,增长24.88%,其中:
(1)返还性收入8,68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23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4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31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182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1,805万元,比上年增加38,847万元,增长37.7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49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60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4,68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7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6,98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5,09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8,5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83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55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053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883万元(含债券转贷收入), 比上年增加2,464万元,增加4.53%。
3.调入资金11,322万元(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7,4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28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53.43%,增长37.78%。
2.上解支出2,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2%,比上年增支68万元,增长2.9%,主要是增加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体制以及 “市监(所)挂钩”资金上解。
3.债务还本支出4,442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万元。
(三)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
围绕惠民生保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5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28.15亿元,同比增长36.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2%,支出结构明显优化,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15年,教育支出85,972万元,同比增长23.0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8.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09%。主要投入情况如下:一是按时划拨教师工资及部门经费43,963万元,确保教育机构正常运作;二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15,048万元,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3,025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两相当”政策省级奖补769万元,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安排基础教育创强奖补资金10,020万元,教育项目基建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部分中央专项等资金4,067万元,均衡各地区教育教学设施水平;四是下达2014-2015年中职免学费及专业专项等补助3,200万元,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央财政奖励1,287万元,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校车运行经费和学生乘车补贴等资金1,504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强师工程奖补及教育强县和义务教育均衡县补短板省级奖补等资金1,526万元,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2015年,农林水事务支出55,271万元,同比增长55.6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05.35%(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85%。主要投入如下:一是落实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级资金7,766万元,安排部分水利建设项目、中小河流防洪专项整治、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等省级补助、解决河洞水出口段“三清”试点工程等水利建设资金10,863万元,农林水事务机构运转及人员经费8,086万元,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区级配套等资金3,054万元;二是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安排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农业技术推广等资金1,101万元,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4,810万元,解决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林业防灾减灾等资金709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拆迁补贴、种粮直补及其他农业专项资金855万元;三是安排新农村公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道路维修及建设名村示范村等资金2,423万元,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四是落实“两不具备”村庄搬迁省级缺口资金1,095万元,危房改造省市补助资金2,334万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补助及扶贫开发专项等资金1,808万元,进一步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五是深化农业综合改革,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540万元,解决购买补充耕地指标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创建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事业费等资金5,659万元;六是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补助村集体组织和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等1,639万元,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3万元,同比增长34.84%,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66.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14%。主要投入如下:一是落实抚恤、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事业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879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9,349万元,确保低收入人群生活有所保障;二是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145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1,515万元,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安排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和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2,486万元,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经济补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3,148万元,贯彻落实“双转移”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供需服务平台,提升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技能水平。
——加大医疗卫生领域投入,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15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327万元,同比增长49.4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00.18%(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06%。主要投入如下:一是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5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参加门诊费用统筹财政补贴20,328万元,城市、农村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大病关爱等资金2,327万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落实全区教师等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及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作等资金4,27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及基层卫生院经常性收支差额等资金3,53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待遇以奖代补等资金8,403万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4,381万元,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项目经费及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2,39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区人医综合楼建设等资金1,968万元,大力推进基层医疗部门建设,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三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检验、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规范标准及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能力建设专项等资金1,071万元,确保筑牢食、药品安全防线;四是落实基层急救体系建设、120急救指挥中心设备升级、无偿献血补贴等资金141万元,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急救体系建设。
——完善市政配套及交通路网建设,方便群众出行。2015年,交通运输支出13,396万元,同比增长74.79%,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55.06%(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0%。主要投入如下:一是消化原暂付住建局城区市政在建工程款及环城西延玄真南等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资金2,448万元;二是安排S354线清新太平镇至三坑段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款2,798万元,新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1,073万元,解决国道G107线清远市清新迳口至黄坑桥头段(清和大道)路面改造、盈富工业园7条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标段、X371线禾云至鱼坝公路改造及大湾大桥重建等资金2,262万元,灾区水毁公路抢修重建、S370线军石线边坡抢修、危桥改造等资金2,491万元,确保交通路网畅通,方便群众出行。
——重视科技、文化体育领域投入,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15年,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1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958万元,增长41.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52万元,增长42.71%),同比增长41.7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40.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1%。主要投入如下:一是落实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补助1,934万元;二是安排2015年区级科技计划立项、科普及正常运作经费442万元,LED路灯改造、治安视频监控及数字化高清视频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1,460万元,支持清新水泥、双汇、小水电行业协会等技术改造补助1,122万元,重点保障科学技术支出水平,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解决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图书馆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文化馆设备采购款等资金393万元,县镇数字影院建设150万元,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132万元,送戏下乡及省级文化消费补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资金567万元,镇村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以奖代补274万元,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和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5年年初我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的目标,达到141,9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668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精神,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收支预算的报告》,按照方案,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6,818万元,比年初通过任务141,964万元增加4,854万元,同比增长9.5%。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及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11,971万元(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30,668万元调整为242,639万元。
(五)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安排预备费3,300万元,已于当年支出完毕,主要是用于水毁水利工程及水毁道路重建及其他临时性如创卫、文化、医疗卫生等开支。
(六)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我区将2014年区级预算周转金余额(6,034万元)中的3,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的储备资金,目前预算周转金余额为3,034万元。
(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854万元,比年度调整预算146,818万元超收36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八)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至2015年安排的支出37,285万元(不含净结余145万元),当年实际执行33,206万元,执行率为89.06%,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尚未执行完毕的部分专项支出,如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支出等。
(九)中央、省、市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1.2015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5年,中央、省、市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52,204万元(不含基金部分),其中中央、省下拨46,574万元,市下拨5,630万元。主要安排项目如下:
(1)教育支出1,532万元(不含财力性转移支付16,9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及教育创强奖补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1万元,主要是职业培训补贴、其他就业专项补助、儿童福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507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专项补助、乡镇卫生院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等专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074万元,主要是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支出。
(5)农业支出2,898万元,主要是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等支出。
(6)林业支出2,743万元,主要是林业防灾减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补助等支出。
(7)水利支出13,390万元,主要是省级水利工程建设、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基建项目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抗旱补助等支出。
(8)扶贫支出1,875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长效机制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
(9)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农林水支出2,396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存量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综合改革(土地整合)示范村创建等专项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2,662万元,主要是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路养护、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12万元,主要是生猪产业化项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口贷款贴息等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1,272万元,主要是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新兴产业政银合作项目贴息补助、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专项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457万元,主要是禁毒管理、政法部门补助等专项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2万元,主要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省级文化消费补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168万元,主要是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支出。
(16)其他专项支出1,495万元,主要是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补贴、档案馆建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补助、扶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补助以及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等专项支出。
2.2015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拨未拨情况
2015年度上级下拨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52,204万元,根据总预算会计账,至2016年6月30日已拨付46,224万元,未拨付5,980万元,其中行财口资金169万元(主要是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综合口资金281万元(主要是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扶贫公路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等);社保口资金965万元(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项目省级补助、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财政优扶对象医疗补助、人力资源市场及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等);农口资金3,261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奖励、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央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资金、预下达2016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补助等);企业口资金1,174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城市管网专项、预下达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资金);基建口资金130万元(主要是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拨出原因
一是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迟,如人代会后才下达属于2015年度资金2,505万元,2015年是无法拨付的,且2015年11、12月也有大量的资金(达17,835万元),部分也是来不及拨付的;二是工程进度慢,部分工程项目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拨款,如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资金;三是手续未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求报账管理,报账制要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才予拨付资金,因此存在拨款时间上的延后;四是部分项目未动工,用款单位尚未申报。
(十)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年初债务余额46,897万元,当年债务发生额18,371万元(包括后续借款及置换债券),偿还债务19,956万元,年末债务余额45,312万元。
1.2015年初债务余额46,897万元,其中:政府债务40,81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826万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87.02%、0.55%、12.43%。
2.2015年债务发生额为18,37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5,551万元(发行置换债券),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2,820万元(分别是广播电视台建设数字电视网络及城镇监控网络1,625万元,区人民医院直接债务4,500万元,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清新区雨污水重点水利工程5,989万元,区现代农业发展管理中心灌区节水改造工程706万元)。
3.2015年偿还债务19,956万元,其中:政府债务偿还14,705万元,主要是区现代农业发展管理中心清西大道扩建工程3,200万元、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市政道路建设2,200万元等;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了5,251万元,主要是区人民医院3,895万元、区广播电视台建设数字电视网络及城镇监控网络840万元等。
4.2015年年末债务余额为45,31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31,65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395万元。主要分布在一般公共服务部门30,069万元、教育部门6,8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945万元、医疗卫生部门5,430万元、城乡社区部门1,867万元、农林水部门130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4,205 万元(比2016年初人代会报告75,993万元减少1,788万元,主要是区人代会后省将部分原列政府性基金收入补助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9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93万元,上年结转36,009万元。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56,334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43,9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8万元,调出资金11,322万元(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7,871万元,其中:本级结余9,630万元,上级专项基金结余8,241万元。
(一)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9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5%,比上年96,375万元负增长76.2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8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3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41 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24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997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4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 1,416 万元。
(二)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护、以及市政工程贷款还本付息等支出。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9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主要是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42,451万元,其中包括:
(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区公积金管理业务费及公积金法规宣传和资料印刷等经费296万元;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款7万元;2014年住房租赁补贴94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968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支出8,159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05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51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383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51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104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5,30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1,753万元、城市环境卫生3,106万元及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444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240万元。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6,095万元。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51万元。
(7)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397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退还企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30万元。
4.其他支出 804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建设、孤儿抚育经费、农村幸福院建设、禾云云街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各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等。
(2)体育事业项目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局举办一系列赛事活动及支持镇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经费。
(3)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211万元。
(4)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8万元。
(5)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6万元。
(6)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万元。
(7)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5万元
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
(三)结转资金使用及资金结余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4,205万元(含上年结余36,009万元),总支出56,334万元,结转下一年支出17,8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结转9,71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结转6,599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结转19万元、其他支出结转1,11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793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3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受经济放缓、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15年区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政府性基金年初收支预算的报告》,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63,685万元调整为22,847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及政策调整(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86,497万元调整为37,392万元。
三、2015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决算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18万元(其中:参股企业上缴股利股息688万元,其他收入230万元),为年度预算收入470万元的195.31%,超收448万元主要是金叶公司分红增多88万元、增加了德盛公司的股利股息收入150万元和上缴金叶公司历年未分配利润21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18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465万元的197.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按支出科目分类。列“转移性支出”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918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调出资金918万元,全部调入公共财政预算。
(三)超收使用情况
我区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8万元已经全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由于部分税收未能完成收入计划,超收部分已抵顶税收收入缺口,因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超收448万元已由财政统筹安排到原有预算支出的项目上。
四、2015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基金收入69,25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13%。其中:保险费征收收入55,30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9.75%。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2015年全区社保基金支出31,55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5.79%,其中:基金待遇支出27,64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86%。
(三)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37,704万元、累计结余205,159万元 (以上数据不包含机关养老保险)。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基金收入原预算数73,451万元,调减数为4,963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68,488万元。其中:保险费征收收入原预算数60,101万元,调减数为4,662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55,439万元。
2015年全区社保基金支出原预算数29,995万元,调减数为165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29,830万元。其中:基金待遇支出原预算数27,579万元,调减数为165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27,414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原预算数43,456万元,调减数为4,798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38,658万元。调整后累计结余预算数为202,860万元(以上数据不包含机关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