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第三批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粤财债〔2023〕65号)精神,以及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经省财政部门批复同意,从“2022年度清远市清新区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中调出2,600万元,安排用于我区3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
1.安排“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镇区、新洲圩、沙河圩、鱼坝圩、鱼咀圩片区老旧居住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
2.安排“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镇区、桃源片区老旧居住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
3.安排“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600万元。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