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发证股、地质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队8个股室;另设太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山塘国土资源管理所、禾云国土资源管理所、龙颈国土资源管理所、浸潭国土资源管理所、石潭国土资源管理所、三坑国土资源管理所、太平国土资源管理所共8个基层管理所为正股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国土与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镇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供应等政策,承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负责对闲置土地的一发查处工作,承担上报国务院、省、市、区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籍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对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和城乡地籍管理等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矿业权审批、矿产资源储量监管,监督管理全区重要矿区、保护性特定矿种的勘查开采活动,承担调处矿业权纠纷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和评估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制定本区基础测绘规划,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本区土地测量控制体系,管理、审核、发布本区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清新分局核定行政编制22名,后勤服务人员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股长(主任)13名。执法监察队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其中:队长1名(副科),副队长2名(正股)。2017年末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在职人员22人,工勤4人;执法监察队在职人员6人,工勤1人。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3人。现有离退休人员共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要全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围绕清新区2018年用地需求,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要强化执法监察检查。努力构建上下“联合监管”、部门之间“联动监管”、工作环节“全程监管”的执法监管新格局。重点是抓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将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效能,更好地防范和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是要着重抓好动态巡查工作。严格执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制度,从人员、制度上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各镇(场)政府、国土所的督促和考核,切实改变过去重卫片执法检查轻日常管理的模式,从源头上做到对违法违规用地早发现、早制止。
四是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意见要求,签订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耕地保护的责任和意识。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五是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国家持续调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新常态下,既要在“压”上强化节约集约,更要在“保”上体现节约集约。通过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好土地整治、增减挂钩、“三旧改造”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做优增量、做足存量,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六是要盘活历史用地,加快工业发展。通过盘活历史建设用地,重新安排项目,努力增加工业用地供给,解决建设用地紧缺问题,拓展我区经济发展空间。
七是要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服务,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活动,坚决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越界勘查、越界开采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八是要加强权益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汛期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是要夯实业务基础。重点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和农村地籍调查,扩大登记发证覆盖面,为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依据。
十是要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端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思想,树立国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8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9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8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87.99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49.38万元,占--54.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38.61万元,占--45.34%,主要支出项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3万元、离退休人员补贴10.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8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2万元。
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副科级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受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指导。区土地储备中心设办公室、土地储备开发股、闲置土地处置股3个股室。主要任务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编制本区土地储备长远规划和年度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委托授权,统一征收、开发区土地、收购处置城镇闲置国有土地,经营城镇国有土地。根据委托授权,承担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等工作。承担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土地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股长(主任)3名(副股级)。2017年末储备中心在职16人,退休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编制了2018年清新区土地出让计划方案,并根据计划方案实施土地出让。
2、做好土地收储计划工作。根据土地收储计划,及时将已取得用地批文、完成征地拆迁手续的用地,土地收购收回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
3、做好土地前期合作开发项目解除工作。积极做好合作开发项目合同解除相关工作,并做好土地收储台账工作,使宗地面积、土规、城规等情况清晰了然,以使土地资源最有效利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9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6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1.98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41.64万元,占--9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0.34万元,占--7.76%,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工资支出18.80万元、离退休人员补贴1.5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7万元。
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开发中心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开发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组织实施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项目;按规定对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检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调研、政策宣传及及经验交流工作。参与本县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易地开发项目的整理、上报、验收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落实矿山复垦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从易到难引导采矿企业重视做好复垦工作,对于无法马上按方案复垦的,要与地矿股等相关部门配合,按有关规定督促其做好复垦资金的预存工作。
2.全力协助做好开发补充水田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工作。
3.配合做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7.92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3.03万元,占--93.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89万元,占--6.27%,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
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承担辖区内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发证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档案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7年末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15人,离退休人员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省国土厅、林业厅关于林权登记的最新政策,完善我区林权发证工作。
2、积极主动与网办及政务中心衔接,按要求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研究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4、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加强信访工作协调解决登记民生问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8年收入预算---22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7.29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8.47万元,占--96.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82万元,占--3.88%,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2万元、离退休人员补贴1.3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