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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水务局2018年1-10月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31 15:24 文章来源:清新区水务局 字体大小:【

我局对截止201810月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截止10月,公务用车运行维7.74万元,比去年截止10月支出增加3.75万元,主要是因6预存公务用车油费支出2万元、7月用于车辆维修费0.71万元和洗车费0.59万元;截止10月公务接待费0万元,对比去年同期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3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及会议费没发生费用。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由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按有关规定实行报废的制度。同时单位的所有车辆在使用中严禁公车私用,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1、加强对会议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单位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简化。

2、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车管队长审批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车辆一律停放在单位院内。

3、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事前先由接待股室向主管领导请示,并由接待人、证明人、主管领导签单,才予以报销。同时按规定标准控制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用专项管理制度


    附件:清新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10月份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统计表.pdf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2018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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