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立柱广告专项规划》
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区立柱广告专项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立柱广告专项规划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qxqzdlyxxgk/gyqy/index.html)查询或直接到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4楼)咨询,咨询电话0763- 5899736。
清远市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9月30日
本次规划覆盖清新区全域范围,包括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禾云镇、龙颈镇、浸潭镇、石潭镇,8个镇。总面积2353.4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本次共规划布点立柱广告73个,其中现状保留16个(含现状合法点位2个、现状违法点位14个),规划新增点位57个。
73个广告点位分布:规划高速沿线立柱广告36个,包含汕湛高速沿线13个、清连(广清)高速沿线22个、汕昆高速1个。规划城区(含迳口、飞水)立柱广告21个。规划清新区南部片区立柱广告10个。规划清新区滨江片区立柱广告6个(不含高速沿线)。
具体详情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