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价工作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告“说明:因现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期已超过5年,且与当前环境管理不相匹配,我厅拟编制新的管理办法。待国家有关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后,将适时出台我省管理办法,届时旧的管理办法正式公告失效。新办法出台前暂停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本数据集数据暂停更新,原有数据保留供公众查询。”
公告来源:https://gdee.gd.gov.cn/xypj5633/index.html?sTo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