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执法信息(2017-40)
发布日期:2017-09-21 09:14 文章来源: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字体大小:【

行政执法信息(2017-40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一、当事人名称:清远市宏成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282项的规定。

四、行政处罚下达日期:2017713日,清新环保罚字〔2017〕36号.pdf

五、行政处罚机关: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六、执行情况:已缴交罚款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