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2017-50)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一、当事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裕盛鞋材加工厂
二、违法事实: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四、行政处罚下达日期:2017年10月16日,清新环保罚字〔2017〕62号.doc。
五、行政处罚机关: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六、执行情况:未缴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