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执法信息(2019-21)
发布日期:2019-05-20 11:13 文章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字体大小:【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一、当事人名称:广东宏力达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违法事实: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八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四、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201957清新环罚字〔2019〕8号.wps

五、行政处罚机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六、执行情况:缴交罚款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