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扣押延期通知书
清新环查(扣)延字〔2018〕2号
禤某某(侯伟强柴油渣加工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7037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禾云居委会塘坑尾先导公司旁(东经112°55′38″,北纬23°55′15″)
2018年1月17日我局依法对你协助侯某某利用非法渠道获得铝灰和柴油渣在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禾云居委会塘坑尾先导公司旁(东经112°55′38″,北纬23°55′15″)进行柴油渣加工,生产过程你参与操作将铝灰和柴油渣进行搅拌混合获得产品,生产过程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扣押决定书(清新环强决字〔2018〕2号)。
现因你涉嫌污染环境一案案情复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期限30天(延长时间从2018年2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7日止)。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