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要求,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响应、周密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为重点整治对象,主要深入查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是否存在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辖区内的医院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对其他类型的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的检查,目前,该项工作正按照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有条不紊进行中。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