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发改价格函[2017]1号
转发关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 用征收标准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6]6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发改价格函【2016】6285号)关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