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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16:27
文章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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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7.wps
(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广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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