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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15:57
文章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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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9号正文.wps
(粤发改价格函【2017】1841号)广东省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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