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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人防

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16-08-11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收费单位

一、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每平方米

1800元

清府〔2013〕14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向企业收取的按92%执行)、粤财综〔2014〕89号。

免征省级收入。

 

二、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单位或个人

每平方米

36元

清府办〔2015〕7号(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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