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清新人社办〔2019〕19号),薛志星申请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本级财政资金贴息共计4880.35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电话传真:5825584
邮箱:qxjy5825584@163.com
附件:1、邮储银行清新支行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第一季度(本级财政)贴息明细表.xls
2、邮储银行清新支行2022第2季(本级财政)贴息明细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