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清新人社办〔2019〕19号)规定,关于薛志星申请2023年7月至11月贴息2735.14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至11月31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传真:5825584
邮箱:qxrsj_jyg@gdqy.gov.cn
附件:2023年7月至11月(本级财政)贴息明细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