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推进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办[2020〕34号)、《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清远市清新区“E网兴农”农村电商产业园运营商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E网兴农”农村电商产业园运营商项目
二、招募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凡有意承担清远市清新区“E网兴农”农村电商产业园运营商项目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就业促进。根据农村电商产业园内各类运营主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人员招聘、劳务对接、人才引进、补贴申办等服务。
2.创业孵化。针对农村电商实际运营中遇到的人才、技术、资金等问题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有关政策宣介、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孵化支持、补贴申办等服务。
3.人员培训。围绕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农村电商开店、美工、推广、维护等运营管理,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提高园区内农村电商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4.专家辅导。组建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导师团队,通过实地指导、经验分享、项目合作等方式,对园区内农村电商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源对接、产品销售、技能提升、品牌创建等方面予以辅导。
5.产销对接。对接整合本地区基层服务站、益农信息社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农产品生产端,在农产品生产组织化、规范化、标准化及品牌标识、包装设计等环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
6.仓储配送。引入或对接仓储物流企业,根据需求实际提供农产品包装打包、保鲜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等配套服
务,实现农产品及时配送,畅通最后一公里。
7.品牌创建。挑选包装一些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的农产品,通过线上广告、线下体验、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推介,创建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壮大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推动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四、运营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稳定的运营团队,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
五、提交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运营方案:具体内容包括进驻产业园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实施措施、运营方略、预期效果等
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30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一楼清远市清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一楼清远市清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杰勇
联系方式:0763-5815882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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