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申报人员: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申报人员按文件要求办理。
一、受理材料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至3月18日18:00。
二、评审时间
2024 年 6 月底完成评审。
三、材料审理
请申报人报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相关材料受理点:
(1)清远市农业企业家协会(负责生产应用、经营管理、 民间建筑3个专业),联系 电话 :0763-3151018、1990282359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24号清远客厅1号楼3楼A区。
(2)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烹饪、家政2个专业),联系电话:0763-3382510;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 23 号清远国资办公楼 11 楼 1112 室。
(3)清远市文化馆(负责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 民间杂 技、 传统工艺5个专业 ),联系电话:0763-3375411;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清远市文化馆五楼非遗部。
附件:
1.(粤农农函〔2024〕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转发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3.清远市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及地址.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