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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6 15:3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相关申报人员: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申报人员按文件要求办理。

  一、受理材料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至3月18日18:00。

  二、评审时间

  2024 年 6 月底完成评审。

  三、材料审理

  请申报人报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相关材料受理点:

  (1)清远市农业企业家协会(负责生产应用、经营管理、 民间建筑3个专业),联系 电话 :0763-3151018、1990282359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24号清远客厅1号楼3楼A区。

  (2)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烹饪、家政2个专业),联系电话:0763-3382510;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 23 号清远国资办公楼 11 楼 1112 室。

  (3)清远市文化馆(负责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 民间杂 技、 传统工艺5个专业 ),联系电话:0763-3375411;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清远市文化馆五楼非遗部。


  附件:

  1.(粤农农函〔2024〕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转发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3.清远市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及地址.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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