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区评审通知另行下发。
附件:《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 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