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 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清远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5〕115号)的文件要求.为更好开展我区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一)我区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水电、建筑初级专业职称的受理材料时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二)送省各高级评委会及委托省中、初级评委会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2026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及要求按照各高级评委会通知要求办理。送市各中、初级及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按市评审通知时间办理(收材料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三)我区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的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由区教育局另行下发。
(四)评审时间2026年6月底前完。
二、其他事宜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 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清远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5〕115号)文件执行。
三、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材料地点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附件:1.《关于做好清远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5〕115号).zip
2.《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 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