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招聘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公开招聘的专业要求和报名截止时间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二条“报名条件”中第5点“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2 原专业要求:
研究生专业 | 本科专业 | 大专专业 |
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 | 建筑学 | 土建施工类(C0818) |
调整为
研究生专业 | 本科专业 | 大专专业 |
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 | 建筑学 | 土建施工类(C0818) 建筑工程管理类(C0817) |
二、岗位2调整后报名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29日 (8:30-12:00,2:30-5:30,仅限工作日)止。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