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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 监察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3 11:35 文章来源: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 监察局 字体大小:【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 监察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已经完成,根据成绩排名,(准考证号)2016000712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体检对象:(名单附后)。

体检时间:请体检对象于201638日(星期二)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准考证以及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付,男性310元、女性360元)到清新区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清新区纪委107室报到,逾时未到者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一天(37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38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2、如初次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预计39日上午电话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委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资格。体检对象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拨通电话后未接听,当天上班时间又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资料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因体检不及格出现人员递补的情况,将电话另行通知,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6、体检结果联系电话:0763-5836105

附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纪委 监察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doc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

      清远市清新区监察局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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