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区政府批示,现由区财政将2021年度清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下达后一个星期内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清远市清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各项目完成后,要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情况报告和结题验收。
附件:2021年度清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清单.xlsx
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