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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清新区审计局 | 2023-09-08



202382日在清远市清新区第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局长 江聪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紧迫,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单位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四个清新”建设,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好成绩。

——保持财政运行平稳,确保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非必要支出,推动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84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6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70043万元,同比增长6.53%

——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为重,坚决兜底“三保”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教育等民生事业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强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有效促进公共服务新发展。2022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407728万元,占比70.71%,支出结构明显优化,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持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确保粮食安全;聚焦纾困惠企,全年减税降费119900万元,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发展;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保持隐性债务清零成果。

——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监督更加权威高效。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区完成审计项目1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9083万元,审计期间整改22735万元,处理处罚16568万元,出具审计决定书2份,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54条。初步建立纪检监督、人大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相联动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4个查出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个逐项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正在整改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问题76个,整改完成率90.48%。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市审计局部署的财政审计,主要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2417万元,总支出57662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85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17181万元,总支出21263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45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13万元,总支出6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6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部门、各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区九届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的财政预算,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纪律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支出仍不够合规合法。一是扩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范围,金额42790万元,严重影响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及其使用效益。二是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性挂账余额127451万元超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超出应控制规模91147万元。三是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拨付60个预算单位项目资金和运行经费,形成超预算支出挂账36200万元,同比增加7453万元

2.财政收入统筹管理力度仍需加强。一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690万元。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5039万元。三是未收回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494.43万元

  3.财政资金资产管理仍要加强。一是暂付款占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金额3274万元。二是闲置资产,涉及金额4.90万元。三是医疗卫生资金超支费用占用其他非税收入328.11万元。

4.地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仍不够到位。一是1个单位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购置办公设备,涉及金额12.40万元。二是未及时对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三是2019至2022年发行的17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区直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一是未认真核实培训人数导致多付培训费0.88万元。二是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导致多付增值税款共2.01万元。三是把关不严导致多付租车费用2.40万元。四是违规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涉及金额3.40万元。

2.未按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一是违反规定两年内给予三次帮扶救援,涉及金额0.40万元。二是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多发补助金0.58万元,并多追缴其亲属补助金0.0175万元

3.未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一是部分租车费、工作餐费未按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0.17万元。二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29笔、金额1.41万元。

4.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未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领用全流程的内控管理制度,各类宣传物资未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出库领用等手续,易造成资产流失。

(三)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重大经济决策议事制度执行方面。一是1个单位4项1013.12万元1个单位3项170万元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1个单位424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录入“三重一大”平台。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方面。一是1个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2%和13%,执行率逐年降低。二是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培训费、会议费6.09万元;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其他支出24.87万元;违规发放在编在职人员会议交通补贴77人次0.62万元;违反规定超期限租赁小汽车。三是1个单位预算编制公务接待费未考虑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无预算列支培训费,涉及金额4.50万元;办公楼修缮项目超出区政府批复金额,涉及金额42.99万元。

3.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处置盘亏固定资产1.70万元。二是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7项原值145.12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未及时上报核销,44项账外资产未登记入账。三是1个单位2018年采购业务用房未进行资产评估,涉及采购价格527.74万元;2019年购入业务用房未进行固定资产购入的账务处理,涉及金额527.03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32万元;应收未收租金及承包款29.14万元。二是1个单位实施的22项建设工程结算造价未经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直接付清工程款,涉及金额627.62万元。三是1个单位购买医疗责任险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业务员向缴费单位及个人收取,涉及金额69.62万元;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至基本户,涉及金额544.85万元。

5.增进民生福祉方面。一是1个单位一项扶贫合作项目未收回财政投资本金和收益,涉及金额845.68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国有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操作细则,导致15户个体工商户6.77万元租金未能享受减免租金政策。三是1个单位未按监护级别标准超标准发放监护费,涉及19人次,金额合计1.32万元;未按监护级别标准足额发放监护费,涉及54人次,金额合计2.39万元

  6.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一是3个单位均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二是1个单位有3项购买服务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涉及金额201.24万元;有6项购买服务未执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26.10万元。三是1个单位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不到位,河砂资源管护不力,辖区内非法采(运)河砂问题严重,查处案件18起、处罚金额55.55万元。

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基本能遵守相关资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1.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

2.4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二)部分单位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

1.48个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末房屋类及土地使用权类资产固定资产系统数与会计账面数不相符,涉及金额4904.52万元。

2.42个行政事业单位和4家国企存在不动产账实不符情况。一是2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4家国企共886项账外不动产未登记入账。二是14个行政事业单位68项已拆除或已拆旧建新房产,未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信息。三是9个行政事业单位24项不动产的权属已处置,未及时核销相应的固定资产账。四是太和镇4项房产重复入账。

3.4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5家国企共1057项不动产已入账,但未办理产权证,涉及面积626692.55平方米。

4.未按规定将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至职能部门名下。

(三)部分单位资产资源被占用或闲置

1.1个乡镇林场被村委会占用,低价出租33年,涉及面积688665.98平方米。

2.1个单位1处平房资产被原职工家属占用,涉及面积779.2平方米。

3.17个行政事业单位及4家国企共474项资产闲置,涉及面积773947平方米

(四)未按规定收缴和管理经营性资产资源收入

1.14个行政单位应收未收2022年度租金99.03万元。

2.4个单位截留2022年度租金非税收入161.35万元。

3.10个单位共23项资产出租期限超20年。

4.1个单位应追回地块被违法出租租金772.74万元。

三、中央及省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基本实现省下达资金绩效目标,基本有效执行中央和省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助政策,有效保障基本民生和增进残疾人福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多补发一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11万元。二是区级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未及时调整预算,所需资金在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中支付,预算执行率200.98%。

四、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水利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乡镇自来水厂供水扩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较好地落实乡镇水厂扩网工程及村村通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推进我区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109宗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合同金额16497.92万元。二是4个镇12个项目没有及时送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造价,涉及合同金额1130.13万元。三是3个镇的9个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作,涉及合同金额1289万元

(二)工程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一是1个镇的项目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将项目资料归档,导致项目资料缺失。二是1间水厂生活饮用水超滤水处理设备闲置,涉及设备款80万元。三是乡镇水厂扩网工程及村村通工程形成的资产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未明确产权归属及资产管理责任者。

(三)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仍不够规范。一是1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涉及金额1.48万元。二是1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扩大工程项目管理费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76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多措并举促增长

一是抓好税收工作,大力培植税源。积极落实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攻坚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各项工作部署,激活市场活力,开拓优质新税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二是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效益化,提升非税收入水平。三是争取上级资金,优化转移支付。认真研究各项政策性资金的规模和扶持导向,积极筹划、主动出击,重点争取中央、省、市的各项基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和基层“三保”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损失浪费行为。二是认真做细做实项目储备,按照“先入库、后预算”的原则,确保财政预算精准投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节骨眼上。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民生政策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调监督、成果共享。

(三)规范债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防债务风险  

区财政局及债券资金主管(使用)部门应跟踪资金使用项目的全过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发挥资金效益;重大投资项目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防范支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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