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在清远市清新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局长 李楚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各镇、区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四个清新”建设,以“百千万工程”提速年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区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部署持续深入实施。持续优化经开区“一区三园”规划布局,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完成富兴路、纵三路等一批园区道路建设,不断加快滨江水厂扩网、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项目进度。以头等力度实施“百千万工程”,完成118项重点任务建设,8个镇均达美丽圩镇创建标准,开展高速公路及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和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一批农房品质提升。
——积极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加力。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5.22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超30亿元,投向4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医疗卫生、人居环境治理、文旅服务业、产业园设施建设等领域,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18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7.89亿元,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保民生兜底线,保工资保运作,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在财政减收增支矛盾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坚持高质量保障民生,坚决兜底“三保”支出,确保基本民生支出,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2024年区财政用于“三保”支出34亿元,比上年增长超14%。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深化,审计“下半篇文章”更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全面整改已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专项整改与多个责任部门建立健全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纪检监督、人大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联合重点督办牵头承办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查办力度和反馈时效明显提升。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8个查出问题,其中立行立改67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41个,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个逐项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6月底,正在整改问题11个,其中分阶段整改5个,持续整改6个;67个立行立改类型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财政审计工作要求,审计202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0085万元、总支出574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8259万元、总支出4464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01万元、总支出1501万元;纳入区级预算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99万元、支出3305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区九届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的财政预算,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纪律总体较好,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仍有待加强。一是违规扩大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二是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与2024年两本预算支出之比超过5%。
2.财政运行仍需提速增效。一是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存量挂账余额未在2024年底前消化完毕。二是未及时收回某公司违约金。三是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3.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仍需加强管理。一是未及时拨付7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二是15个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未及时发挥效益。三是未按规定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4.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一是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二是40个已完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区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不到位。四是2个医疗建设项目未获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五是2个医疗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六是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流程不规范。
5.地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仍不够到位。一是未及时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利息收缴国库。二是某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未达预期。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直两个单位的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4个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多转经费至基本户。二是1个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账公用经费至基本户。三是1个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四是1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五是1个单位的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不实。六是1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项目存在预算执行率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租车费用。
3.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未及时将建设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二是1个单位及其下属4个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1个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应收未收租金。
(三)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直5个单位部门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方面。一是3个单位没有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二是2个单位个别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压减不到位,超额发放实习生补贴。四是1个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建设专职护林员的意见,落实专职护林员技能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五是1个单位未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履行手续租用办公用房。
2.重要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能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政策性任务。二是1个单位未结合国企经营目标及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同意国企员工总体调增工资薪酬的方案,对三家国企超额发放工资等问题监管不力;未按规定对下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未对下属国有企业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超职责范围制定国企大额资金使用规定。三是1个单位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3个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未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未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其中1个单位重大经济支出事项决策程序存在执行在前、决策在后。三是1个单位对代驾平台业务项目投资决策失误。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领用全流程的内控管理制度。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坐支非税收入。三是1个单位财务核算未分账核算,存在会计核算账证不符、账表不符等问题。四是1个单位库存现金账实不符。五是1个下属单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提前支付项目采购尾款;部分业务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5.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1个单位16台电脑、探测仪等资产账实不符。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办理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移交会计手续。三是1个单位购置应急物资直接费用化,未按要求登记资产账,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应急物资核算不清晰,形成账外资产。
6.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增加工程量未经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二是1个单位未取得项目工程延期后的有效履约担保函,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收取项目逾期完工违约金。三是1个单位未履行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和报告职责。四是1个单位对下属企业经济事项决策不当、监管不到位。五是1个单位的布展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7.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2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二是1个单位的办公室修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三是4个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公务用车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违规占用车辆,变相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个单位违规换用公务用车;2个单位超过规定时限租赁车辆。四是2个单位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五是1个单位超标准支出误餐费,2个单位多发放津补贴。六是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1个单位超标准公务接待。
二、中央及省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清新区2021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清新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和办学经费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上级相关规定,在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到50%的规定。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没有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三是部分幼儿园未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四是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当年保教费收入的60%。五是未及时拨付2023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六是违规向停止办学的4所幼儿园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七是某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烂尾导致损失浪费。
三、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组织对2023年涉农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及村委会基本能按照涉农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项目建设等程序进行涉农资金奖补项目验收、申请奖补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方面。一是未牵头制定清新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有13个村委会未制定并实施农村耕地整合治理项目长效管护机制。
2.资金预算和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部分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二是2个镇多申报4个2022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三是各镇实施的涉农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
3.项目申报与实施方面。一是2个镇4个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1个镇实施的1个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未能体现普惠性。三是2个村委会实施的3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实际工程不符。四是6个镇16个村委会对耕地整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五是某镇村民小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违规采用“负面清单”项目物件。
4.绩效评价方面。未按规定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所在地的村民、村干部进行满意度调查即通过验收。
(二)组织对2019年至2023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药品和医疗耗材零加成、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5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二是8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药品违规加价情况。三是2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耗材违规加价情况。四是9家公立医疗机构多收预防接种服务费或接种耗材费。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清新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实施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按上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能够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后续资产管护及效益实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采购及合同管理情况方面。一是项目定点议价采购流程不够规范。二是项目合同签订流程及履约不规范。
(二)建设管理情况方面。一是存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完工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主管单位未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文件档案管理。三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监理文件档案管理。
(三)质量及安全管理情况方面。区主管单位未就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四)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方面。项目支出核算会计科目不规范。
五、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调控作用。一是狠抓政策落地落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四个清新”建设,不折不扣抓好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切实推动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狠抓政策协同高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决策共商、效果共评,避免各自为政,力求实现更多的组合效应、叠加效应、乘数效应,为我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部署落实。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四本预算”衔接,统筹新增专项债资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坚持有保有压有调整,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及时清理不相适应、不符合新要求的资金项目,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三是深化预算执行。及时下达财政项目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并强化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效能。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优化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成效。
(三)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引领。一是科学谋划政府投资方向。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质量、加大要素保障,发挥重大项目“强引擎”作用。二是适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现场调度,及时解决制约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提高投资效率、激发更多民间投资,推动工程量、实物量、投资量“三量齐升”,发挥好带动效应。三是严把项目建设质量管控。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把项目谋划关、审批流程关、施工规范与安全关、竣工决算与验收四大关口,严肃查处虚大工程量、违规招投标、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财政方面,应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及时督促加快资金支付,强化指标接收、下达、分配、支付全流程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强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国资国企方面,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效益化,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防范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重大投资损失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民生方面,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资源环境方面,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大对矿产、河砂等资源盘活挖潜创收力度,提升非税收入水平,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各镇、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效益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推进清新现代化建设,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清新经济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清新实践中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