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核,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8项,其中:取消50项、转移11项、委托和下放97项。 第一批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清远市清新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改革工作的后续配套事项正在稳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