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区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根据《清远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区编办认真抓好三个环节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一是精心部署,认真梳理。区编办于去年11月中旬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区直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认真梳理报送本部门调整事项目录。
二是依法依规,严格审核。依据中央和省、市的权责清单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区编办收集并梳理审核调整事项,征求发改局、法制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多次沟通修改完善,形成了调整事项目录稿。
三是公布实施,强化监督。12月2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区政府办公室于今年1月发文公布了《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2016年)》,共调整职权事项1861项。同时,区政府还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调整目录及时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