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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

来源: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2017-02-10

《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保留目录》)近日由区政府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保留目录》涉及30个部门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85项,为规范我区行政许可的实施,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区编办将根据《清远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适时实行动态调整。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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