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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15:00
文章来源: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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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清新机编办字〔2017〕103号).wps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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