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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5-24 10:0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销售、宣传酒类商品。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看“特供”,谨慎消费莫上当。

  正确认识“特供酒”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者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特供酒”往往以高价销售,实际并无特殊品质或价值,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广大消费者应认清“特供酒”本质,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

  警惕“特供酒”宣传陷阱

  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因此,广大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同时,我们呼吁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销售商,查看商家是否有酒类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合法生产销售资质;查看酒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商、生产许可证等信息。若发现标签上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不要购买。购买酒水后,要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便于维权。

  增强维权意识

  消费者如发现生产销售“特供酒”“专供酒”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如遇消费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部分来源于“清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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