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9月20日至21日,区食药监局联合
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妇联、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公安治安大队及各镇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共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共21所(其中职校1所,中学7所,小学6所,幼儿园7所)。
督查组
分别对各自的职能
进行检查,
我局派了两名执法人员
重点检查了
学校食堂
食品采购加工、储存条件,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方法和时间、库存食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餐厅及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情况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所检查到的学校食堂都按要求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2、大部分学校食堂都能按要求做好
食品采购加工、储存条件,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方法和时间、库存食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餐厅及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
工作;但有一部分食堂在购进食品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包括供应商提供的证照复印件及送货单没有加盖公章和签名、没有索取食品相关的检验报告)。
我局要求学校要进一步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督查组发现的存在问题立即开展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把控食堂各重点环节,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