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24号),结合《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工作任务分解表》《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事项内容,清新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