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清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24号)要求,结合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经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形成了《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示。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清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