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清新)食药监药罚 〔2015〕61号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再冉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再冉商店 | / | 郑细钻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29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7 | |
2 | (清新)食药监食罚 〔2015〕76号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利苑茶餐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利苑茶餐厅 | / | 梁神贵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21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8 | |
3 | (清新)食药监药罚 〔2015〕42号 |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黄连上清片案 |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 | / | 何文华 | 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黄连上清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21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14 | |
4 | (清新)食药监药罚 〔2015〕30号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孖仔商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孖仔商店 | / | 谭焯成 | 经营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16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15 | |
5 | (清新)食药监食罚 〔2015〕72号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新太纯米酒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案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新太纯米酒加工厂 | / | 黄新灶 | 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29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23 | |
6 | (清新)食药监药罚 〔2015〕44号 | 清远瑞兴医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诊所从无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案 | 清远瑞兴医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诊所 | / | 张建华 | 从无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处以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24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24 | |
7 | (清新)食药监药罚 〔2015〕55号 | 朱永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港正港货商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经营假药案 | 朱永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港正港货商行) | / | 朱永伦 |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经营假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31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30 | |
8 | (清新)食药监食罚 〔2015〕91号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蒲坑油店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油案 | 欧明锋(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蒲坑油店) | / | 欧明锋 | 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油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2015-7-31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