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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份处罚信息公开表1
发布日期:2017-03-13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504号 黄颖杰(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食得乐美食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食得乐美食坊 / 黄颖杰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10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10  
2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1号 邓志锋(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利苑园景山庄)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邓志锋(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利苑园景山庄) / 邓志锋 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7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7  
3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2号 袁常凯(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惠家福便利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袁常凯(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惠家福便利店) / 袁常凯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7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7  
4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3号 朱炳其(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祈兴农庄)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朱炳其(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祈兴农庄) / 朱炳其 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8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8  
5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4号 刘桂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香园农庄)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刘桂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香园农庄) / 刘桂云 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9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9  
6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5号 黎忠安(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源梦园餐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黎忠安(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源梦园餐厅) / 黎忠安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9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9  
7 (清新)食药监食当处 [2017]1906号 莫昌彪(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凤凰阁宾馆)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莫昌彪(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凤凰阁宾馆) / 莫昌彪 食品经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2017.2.9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9  
8 (清新)食药监食罚[2016]1040号 清远市清新区清甜糖制品厂生产假冒食品红片糖案 清远市清新区清甜糖制品厂 / 邱祥益 生产假冒食品红片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处以没收违法物品、罚款 主动履行,2017.3.13(分期付款)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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