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清新)食药监食罚【2017】1128号 |
清远市清新区好美家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清远市清新区好美家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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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灶昌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
自动履行2018.3.24 |
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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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新)食药监药罚【2017】1047号 |
柴元兵(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重庆九龙坡巴福应华酒厂清新经营部)销售假药案 |
柴元兵(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重庆九龙坡巴福应华酒厂清新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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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元兵 |
销售假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
自动履行2018.2.9 |
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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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新)食药监食免罚【2017】2010号 |
李喜辉(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益满佳超市)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案 |
李喜辉(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益满佳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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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辉 |
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
自动履行2018.2.23 |
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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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新)食药监食免罚【2017】2011号 |
蔡伟新(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松柏百货店)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案 |
伟新(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松柏百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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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伟新 |
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
自动履行2018.2.23 |
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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