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19〕25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2016〕593号)等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向社会公开。
附件: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