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餐饮环节
第四季度抽检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开展第四季度食品餐饮环节抽检工作,现将抽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抽查结果的综合评价
此次对餐饮环节15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食糖、食用盐和其他食品,本次共抽查经营户42家次,抽检食品195批次食品样品,其中193批判定为合格食品,2批不合格,本次抽检不合格率为1.02%。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清远市清新区的餐饮环节食品质量状况良好。
二、抽查结果的分析
此次抽检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1批)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批)。
(一)还原糖分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合格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食糖还原糖分标准为1.5%-2.5%,还原糖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过高使食糖易吸潮,容易滋生微生物,使食糖容易变质,不利于食糖的保存。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注:不合格项目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2018清远市清新区餐饮环节食品第四季度抽检抽检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