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
第三季度食品抽检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食品餐饮环节进行抽检,现将抽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抽查结果的综合评价
此次对餐饮环节11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共抽查经营户60家次,抽检食品229批次食品样品,其中157批(已公示)均判定为合格食品,此次公示72批次,1批不合格,本次抽检不合格率为0.43%。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清远市清新区的餐饮环节食品质量状况良好。
二、抽查结果的分析
此次抽检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产蛋鸡禁用该类药物。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2018年第三季度餐饮环节食品抽检情况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