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诚信街清平明炉烧腊店等8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小作坊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将2024年10-12月清远市清新区小作坊登记证过期失效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小作坊登记证过期失效名单(2024年10-12月)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