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食安办等五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清食安办〔2016〕9号)精神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扫雷行动”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的监管。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于7月14日至15日在滨江片区开展农村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进一步推进“扫雷行动”工作。
此次工作范围覆盖禾云镇、石潭镇、浸潭镇等3个乡镇,重点检查了石潭、浸潭、新洲、禾云、沙河、鱼坝市场等6个肉菜综合市场,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16人次,对禽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农产品抽检共60批次。
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关于印发食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操作规程,规范填写相关文书,认真做好样品采集、封装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同时,向经营户宣讲法律法规,提升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户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的成果。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依据检验结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提升我区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