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清远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3月1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警用无人机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二)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六)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区域
(一)京港澳高速公路汤塘收费站至佛冈收费站路段(K2092—K2078);
(二)许广高速公路云路立交至横荷服务区路段(K1312—K1308)、清远西收费站至清新立交路段(K1302—K1290)、龙颈收费站至清新服务区路段(K1275—K1263)、浸潭收费站至石潭收费站路段(K1240—K1233);
(三)许广高速公路石苍岭隧道至屋村路段(K1170—K1198+200M)、沙子岗立交路段(K1130—K1132)、山坪村路段至焦冲隧道路段(K1209—K1215);
(四)广连高速公路三凤里互通至虎头山隧道路段(K83—K101)、黎溪北停车区至南山1号隧道路段(K107—K117)、南山3号隧道至浛洸西收费站路段(K124—K155)、大湾服务区至高峰隧道路段(K164—K196)、高峰隧道至元墩隧道路段(K200—K218)、元墩隧道至龙坪停车区路段(K226—K240);
(五)乐广高速公路清城立交至林屋隧道路段(K245—K225)、连江口隧道至沙口路段(K194—K137);
(六)二广高速公路小三江收费站至连贺支线路段(K2542—K2520)、连州联络线至东陂收费站路段(K2470—K2446)、云雾大桥至九嶷山隧道路段(K2432—K2424);
(七)汕湛高速公路龙湾停车区至太和收费站路段(K435—K424)、清远服务区至飞来峡收费站路段(K404—K396)、三门收费站至汤塘服务区路段(K370—K362);
(八)汕昆高速公路桃源北收费站至西牛东收费站路段(K505—K452)、英德北收费站至仙桥立交路段(K429—K425)、东华收费站至桥头收费站路段(K398—K383)。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启用后,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9日